Tuesday, May 10, 2011

傅芝雅:萊納走法律漏洞 未遵守嚴厲條規


中国报
官方
08/05/2011 21:58

 (關丹8日訊)公正黨關丹國會議員傅芝雅說,澳州萊納稀土公司利用我國法律漏洞,以中國鬆懈處理稀土廢料的方式,在關丹設廠,避開澳州繁文縟節的處理程序。

 她說,澳州萊納稀土廠向澳州Ashton稀土公司購買執照發展稀土后,卻未依據Ashton稀土公司于1992年制定的廢料處理準則在關丹設廠, 包括限定廢料只能在廠內儲藏8天、為避免廢料滲透進泥土或河水,液狀廢料須化解成凝固狀、規定稀土廠及住宅區之間的距離等嚴厲條規。

 她也指出,美國加州在今年1月擬定的稀土廢料處理報告,比該準則報告更嚴謹,澳州萊納卻絕口不提。

 “澳州絕對有足夠條件讓萊納在該國設稀土廠,但基于條件嚴厲,他們才到我國設廠。

 “加上我國也未有公眾諮詢(public consultation),讓他們輕易地在我國取得執照。”

 傅芝雅今日為公正黨士滿慕區會新服務中心主持開幕禮時,這么說。

 她說,在澳州,稀土廢料須從工廠運回生產地自行處理,惟澳州萊納卻指關丹格賓稀土廠製造的廢料,不會運回該國,等于將我國成為“垃圾廠”。

 “別以為關丹人民都是笨蛋,澳州萊納稀土廠應遵守相關稀土廠設下的準則,並在自己國家實行稀土廠,而不是到我國。”

 她也說,澳州萊納原是“相中”在登州直落加隆設廠,過后卻以“關丹格賓工業區有更完善的設施”為由,移師關丹的說法並不正確,因為直落加隆有完善製造稀土的基施,而格賓則剛要興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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